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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国律师 2007年毕业于烟台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中共党员,在执业中多次获得“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现为山东英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执业几年来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现受聘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法...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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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不堪忍受亲生骨肉虐待 古稀老人诉子腾房

苏某不堪儿子虐待,曾经自杀未果,苏某夫妇为渡晚年将儿子、儿媳告上法庭。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两位老人相互搀扶着走进法庭,苏某的老伴驾着双拐,老人称这是被儿子推伤的。

原告诉称,原告和丈夫与二被告共同居住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小街的一套两居室房屋内,该房屋系二原告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在原告苏某名下。二被告婚后一直与二原告生活在一起,并生有一子。近年来,因家庭矛盾,二被告常常虐待、侮辱二原告,原告苏某曾跳楼自杀,被救起。经二原告多次报警,要求二被告搬出,但因家庭矛盾,故未能妥善解决。2008年2月26日,被告竟然动手将自己的父亲,即原告推伤以致入院,二原告现已是古稀老人,想安度晚年,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二被告腾出房屋,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作为晚辈的被告吴某和妻子顾某也来到法庭,在答辩时被告称该房是拆迁安置房,当时作为儿子的吴某未婚,和父母分得此房,并由被告出资买下,被告在该房结婚生子,一直关系较好,2005年后,因子女年龄增长,小小的两居室已经不适宜祖孙三代共同居住,儿子吴某向父母提出能否将此房抵押出去,购买三居室一同居住,但二老不同意,由此产生了矛盾,原、被告关系也越来越紧张。现在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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